国家正式预警:这些虚拟币平台都是骗局!
最近虚拟币相关的投机炒作之风有“卷土重来”之势,国家对虚拟货币平台多次警示。近期,互金协会再次发布风险提示,并将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4月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提醒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央行会同网信办等7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怎么操纵市场侵占你们的财产的呢?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
第一,在参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侵占参与者财产。
第二,平台使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参与者完全不知道实际交易情况。
第三,平台常通过宕机、拔网线、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参与者因无法主动平仓引发爆仓而损失惨重。
由于“出海”经营,这些平台运营主体较为隐蔽,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其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参与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为此,中国互金协会提醒会员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为其提供便利。
同时提示广大参与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
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前不久,央行也发布了一篇文章《不要被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骗了》,这篇文章揭露了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三大套路:
套路一:刷量严重。央行调查,境外前三大虚拟货币交易商平均换手率大幅高于国外持牌交易所,存在采用机器人刷量的重大嫌疑。
套路二:恶意爆仓。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拔网线、闪退、卡顿等异常现象,影响客户正常下单、撤单和平仓,利用宕机造成恶意爆仓。
套路三:打着区块链的旗号,打着高收益的幌子,实行诈骗之实。
此外,央行在文章中指出,比特币没有真实价值支撑,相关交易所纯属投机炒作,“比特币是避险资产是个伪命题”。
两相对比,发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风险预警是与央行的观点一致的,就是:不管境内还是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都是有风险和问题的。
最近,币圈震荡,发生了很多事情,证实了互金协会和央行的观点。
去年末以来,币圈一直炒作比特币减产,比特币将是超越黄金的避险资产,实则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大跌,导致参与者损失惨重。
3月12日、3月13日两天时间内,比特币价格一度跌去58%,币圈调侃:“这才是真正的比特币减半行情真相。”
随着比特币“减半行情”,ETH在24小时内跌去58%,从208美元跌至87美元。同样是58%,你说巧合不巧合?
主流虚拟货币价格大幅震荡,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现爆仓事件,币圈有说爆仓50亿美元,也有说爆仓250亿美元。
在比特币价格暴跌之时,火币、OKEx智能合约交易页面一度出现卡顿,随后引发了智能合约交易者的维权,称火币、OKEx存在宕机恶意爆仓行为。
随后,迫于压力,OKEx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承认卡顿给用户造成损失,承诺给予合适比例赔偿;而同样出现宕机的火币尽管做了回应,却不承认宕机给用户造成损失。
除了火币、OKEx外,币安同样出现宕机情况,而且自2月16日以来,币安出现的第6次宕机情况。而针对此次情况,币安尚未作出回应。
即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央行不发布风险提示,拔网线、闪退、卡顿,利用宕机造成恶意爆仓的事情,在币圈内也不算什么秘密,宕机造成恶意爆仓也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一直都存在。
至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如何利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市场交易的,没有比下面的视频更形象的了。
很多人以为这是互金协会和央行在给他们撑腰,但是,互金协会和央行都预警说: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有风险,你们听进去了吗?
A:比特币是骗人的!
B:你不懂比特币!
A:去中心化是为了逃避监管!
B:去中心化才能做到分布式、不可逆、可溯源!
A:比特币没有价值。
B:挖矿和共识都是比特币的价值。
A:比特币每一轮涨跌都是割韭菜!
B:主权货币通过通胀和通缩一直割韭菜。
A:比特币没有货币融通属性。
B:不要把比特币看成货币,应该把比特币看成商品。
A:区块链不等于比特币。
B:否认比特币就是否认区块链。
A:比特币不靠谱!
B:比特币比大A股靠谱。
A:比特币是避险资产是个伪命题。
B:主权货币是个伪命题。
A:比特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去挖矿是最傻的发明。
B:比特币挖矿才有价值,否则就是一串没有价值的数字。
......
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只是立场不同,结论自然不同, A派和B派之间对立和分歧一直存在,不会达成共识,也不可能达成共识,那么,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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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出手!虚拟币交易渠道关闭,要喜迎矿难?
自去年9月中国监管层对虚拟加密货币实施监管以来,币圈出现绕开监管,转向境外网站平台参与ICO交易的趋势。
2月4日,据央行旗下媒体《金融时报》消息,针对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将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以后只要发现一家就要关闭一家;同时,未来视事态发展情况,也不排除出台更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
不可否认的是,自去年9月开始对虚拟加密货币市场的强监管带来了一定的约束效果。
2月1日下午,国内交易量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币安”宣布停止为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提供服务。官网上的“致中国用户”的公告称,“根据中国相关政策法规,币安不为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提供服务”。
此外,2月4日,数字货币交易平台CoinEx也宣布,根据中国相关政策法规,CoinEx无法为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提供服务。有关于火币网将在2月10日停止服务的公告截图近日在市场上流传。而目前另一数字货币交易平台OKEX在境内也无法登陆。
除了交易平台停止服务外,商业银行也在排查个人账户的异常交易和风险。据报道,有国内投资者在社交网络反映,遭遇商业银行排查C2C场外交易资金去向。用户表示,其12月海外交易所操作一笔5万元的转账交易。银行于近日致电,询问资金去向,并提示“比特币交易风险较大”。
2017年9月4日,中国、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紧急叫停ICO代币发行。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1月22日,中国央行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1月2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告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政策,境内投资者的网络访问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将蒙受损失”。
不仅中国对虚拟加密货币的整顿提速,交易十分活跃的美国和韩国也同样加强了监管。去年9月,韩国明确禁止ICO发行,11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警告公开支持ICO的投资人,并要求知名投资人要在社交媒体上披露其在ICO项目的投资收益。近日,美国多家银行相继禁止客户使用信用卡购买虚拟数字货币。
监管成效已现。比特币在到达2017年12月17日19535美元的高位后一路下泻至今日的8345美元,跌幅高达57%,其他主流的虚拟加密货币也都呈现跌势。
国内比特币交易网有哪些?
大家普遍认识到,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存在严重的缺陷,去美元化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数字货币桥试验以及金砖国家会议就是其中的例子。在过去几十年中,出现了多种改革方案,主要包括回归国际金本位方案、实行单一世界货币方案、基于特别提款权(SDR)的货币方案、多元储备货币方案和改良的美元本位方案等。
一、虚拟货币在国内的现状
2009年,在我国国家基金组织会议上,我国央行行长提出了基于SDR的超主权货币方案。然而,由于美国主导了世界金融秩序,缺乏国际共识,各国利益诉求不同,该方案未能得到广泛响应,最终被搁置。此时,比特币才刚刚诞生。
2016年,我国开始研究数字货币,并在深圳成立了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可以说,我国是最早提出超主权货币方案的国家和地区之一。然而,由于国际国内的各种因素,该方案并未得以实施。
第二,虚拟货币交易在国内至今仍不合法。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币的数字化形态,等同于法币。它是一种由央行集中管理和监管的中心化机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加密货币,不需要通过去中心化的节点进行运行。
数字人民币从9月1日起在各地逐步推广并不代表其在我国的交易合法化。个别判例并不能代表交易的合法性。公民个人可以持有虚拟货币,这是《民法典》所规定的,也是实践中的标准。上海和深圳在六七年之前就有相关的判例。
总体原则是,个人可以合法持有虚拟币等数字资产,并可以参与交易,但风险自担。然而,个人和机构参与虚拟货币运营是不被允许的。
二、再讲讲项目方的KYC主导权问题
首先,关于KYC主导权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这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方案,意味着没有单一的实体或个人拥有主导权。KYC的实施是全球范围内的标准,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因此,KYC的主导权并不是由项目方或者任何一方单独拥有,而是由参与的各方共同行使。
其次,关于项目方在美国商务部网站上发表的法律声明,这是为了解决在圆周率网络上产生的纠纷。由于KYC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方案,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拥有主导权。因此,适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和联邦法律进行管辖是符合去中心化方案的实际情况的。
最后,关于KYC第7项规定和之前没区别,所有先锋都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包括金融税收的监管,自觉申报纳税。这一规定是KYC方案中的一项基本要求,旨在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虽然这一规定并不等于放弃KYC主导权,但是它强调了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KYC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方案,没有单一的实体拥有主导权。项目方在实施KYC时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参与方需要共同行使主导权。适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和联邦法律进行管辖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同时,KYC第7项规定是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一项基本要求,参与方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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