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峰说区块链工程—张雪峰最不建议女生上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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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数据化:打开未来之门的一把钥匙

《电子证据法》为刘品新教授二十年学术耕耘之作,展示了“人大电子证据团队”的协同创新历程。全书分为原理、规则、科技、实践四篇,既有电子证据“法律+科技”的交叉理论,更有密切联系现实的应用指南。针对各种新型网络案件,从问题、本质、对策、示例等方面给出了破解时代难题的专业方案;并从真实案例凝练的融通经验出发抽丝剥茧,向办案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指导。

该书文理交融,深入浅出,旨在助力建成一门“新文科”课程,亦致力于成为人们“解码”电子证据的案头必读物。本文摘录该书作者自序和代后记,以飨读者。

《电子证据法》

刘品新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年

作者简介

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品新,1973年7月4日生,湖北洪湖人。1995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0-200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2007-2008年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UIUC)做访问学者,2019年赴德国马普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2016-2018年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等职,并从事电子证据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及执业律师等专门性法律服务工作。

研究领域为证据法学、电子证据学、网络法学、网络犯罪治理、智慧司法。主要专著:《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06年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三等奖,2007年获首届全国信息化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刑事证据疑难问题探索》(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反侦查行为:犯罪侦查的新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经由法律的正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教材:《网络法学》(第1、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015);《证据法学》(第1-6版) (法律出版社,2006-2019),2006年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另外,在《法学研究》(中国)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一种防篡改档案食品安全追溯系统》(CN104331762B)等发明专利。

长期致力于法学与信息科学的交叉研究,撰写了《电子证据法研究》《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美国电子证据规则》《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国外电子证据适用指南选译》等系列作品,并探索设立“电子证据法” “大数据智能司法” “网络犯罪治理概论”等新型课程。

自序

写一本有用的书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时至今日,我对电子证据的主题研究及科研写作已有二十年。《电子证据法》一书的酝酿始于1999年。当时我留校刚刚开始上课,简单起草了一份粗糙的研究大纲,就开启了交叉学科跋涉之旅。我对电子证据的认识经历了从懵懂到参悟,再到体系化的过程。

为什么写一本专业书要如此漫长?除了我个人的慵懒、忙碌与不聪等因素之外,说得出口的理由还有“慢工出细活”。当今世界,信息化潮流浩浩汤汤,研究者求道析理需要与时代脉搏共频。我常常感到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着研究进展、触角蔓延与果实缔结,许多专业问题的思考也是在不经意间透亮的。假如没有经历长时间的观察、审思,我恐怕难以看到证据转型之形之态,更难以解析其中之奥秘。这是一种回味悠长的小确幸。

时过境迁,原先的计划很多都变了,内心的信念则始终如一。那就是, “写一本有用的书”!现围绕本书主旨向读者们做些客观的汇报。

这是一本旨在创新法学理论的书。理论之树常青,电子证据的产生会颠覆哪些传统理论?催生哪些新理论?这是我持续关注的领域。本书提出了电子证据的双联性原理,强调电子证据之内容与载体同案件事实的双重关联特色;论证了电子证据的混合性原件理论,提出多层次的原件标准框架;澄清了电子证据“易失真论”与“极可靠论”之争,推崇基于原件、具象、整体和空间角度的理性真实观;破解了电子证据的专业本色同自由心证原则之间的天然冲突,架构囊括“孤证绝对否定”“不同节点印证” “属性痕迹补强” “区间权衡”等规则的印证体系……就连早期“电子证据七分法”的定位原理,也是对该证据源起规律进行的理论抽象。至于新近涉猎的“大数据证据” “区块链存证”等主题,更是把握学术发展的前沿,开启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新证据”理论扬弃之旅。

这是一本旨在推动制度改进的书。电子证据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受到一系列专门规则的影响。2004年《电子签名法》确立了“数据电文规则”,2010年《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推出电子证据的审查条款,2012年《刑事诉讼法》使得“电子数据”入法正名,2016年两高一部联合颁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1世纪以来,我国的电子证据法律规范如管涌般呈现,直接推动了电子证据制度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推出了近百部不同位阶的电子证据法律法规,其中不乏繁缛的条文和琐碎的细则。这是快速变迁的标签。我十分关注电子证据领域的规则推新,也始终抱持学术助推制度建设的想法。在微观层面,我从具体个案切入,对有广泛影响的案件(如快播案)之电子证据运用问题展开学术检讨;在宏观层面,我以重要立法为契机,对电子证据规则的制定、修改与完善建言献策。可以说,本书给出了超越电子证据取证原则、搜查规则、勘验规则、鉴真规则、定案规则以及区块链存证规则等方面的学术方案。

这是一本旨在催生新兴学科的书。在选择电子证据为研究主题之初,我就深刻感受到它是一个真正的“跨学科”节点———不仅是沟通网络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桥梁,也是连接网络法制与治理实践的枢纽,更是传统法学学科群升级的通道。就个人的专业旨趣而言,我特别关注侦查学、证据调查学、物证技术学、证据法学等证据学科群同信息科学的对话与交融。2012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申请开设《电子证据学》课程(现改名为《电子证据法》),开始讲授关于电子证据的法律规范、调查技巧和鉴定技术。之后每年均开设此课,课程内容不断迭代,受众也由人大学生扩展至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公证鉴定等行业的实践工作者。随着专业影响力的扩散与提升, 《电子证据法》落地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让莘莘学子和法律工作者们受益。另据了解,一些政法院校也相继开设了相关课程。本书的出版将为课程铺开再添薪加火。

这是一本旨在开发法律科技的书。推动“法律+科技”创新,是我们这个时代法律人的光荣使命。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等新事物不断勃发。在此大背景下,电子证据如何助推法律科技、监管科技、治理科技的大发展?围绕这一问题,我也有不间断的思考,并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破题尝试。本书针对P2P犯罪、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等新型案件,从问题、本质、对策、示例等方面设计了一些交叉研究的方案。无论是法律科技产品还是科技法律产品,都展示了证据学人视野中的“法律+科技”创新。证据学科要走向“未来法治” (2017年人大法学院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以电子证据管窥智慧法治,这是人大证据学科不容推脱的先行责任。

这是一本旨在指导一线办案的书。理论要联系实践,更要指导实践。这决定了电子证据的理论、制度、学科、研究必须给办案人员以知识供给。长期以来,人大法学院坚持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单位的“电子证据爱好者”们协同进步。这集中体现在我们能够分列典型类案、不同环节,总结电子证据实务工作的各种技巧、要领。本书从真实案例凝练的成熟经验出发,抽丝剥茧,期冀能向实务人员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案指南。实践篇所汇集电子证据的“技战法取证”“对抗式举证”“聚焦式质证”“综合性认证”等,分别以一个关键词概括电子证据审查运用各环节的实践精髓,并以腐败犯罪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网络犯罪案件、P2P犯罪案件为例多角度地析案释理。我有信心,这些源自实践的专业经验经得起重复检验,可以成为办案样本予以复制推广。

“关于电子证据的研讨,不仅关系到我们的今天,更关系到我们的明天。”在2019年3月主办的“电子数据司法运用高端论坛”上,我的恩师何家弘教授讲过这么一段开幕感言。作为学生,我颇有感动,更有触动。也就是在那个时刻,我觉得应当将自己在电子证据法领域长期耕耘的心得体会,向社会各界做一次集中汇报。我期待将本书打造为电子证据主题的“最佳”著作,更期待听到各种诤言与指谬。

电子证据领域的知识更新迭代速度很快, 《电子证据法》一书的价值也仅在于“回顾历史,面向未来”。书中涉及的一些技术细节、工具版本可能发生了变化,但有关原理、基本规律则是恒远的。读者们一定能从本书看到电子证据“老”知识,而能否把握未来的电子证据“新”知识,则取决于品读时的智慧。

宝剑自磨砺,霜刃始出匣!我有一个愿望, 《电子证据法》可以成为法律学人和办案人员了解电子证据的案头读物。

刘品新

2019年10月草于德国弗莱堡

2019年12月改定于中国北京

代后记

打开未来法治之门的一把钥匙

曾几何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开始深度影响各国法治事业。相应地,“法律+科技”创新也就成了法学研究的热点,面向“新”法学的各种研究基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这是一股堪称新潮流的“未来法治研究热”。

我亦未能免俗,促成或加入了“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智慧法治研究院”“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等阵地,开设了“大数据智能司法”“大数据反腐”“网络犯罪治理概论”“大数据侦查与大数据证据”“现代科技改变司法”等课程、讲座,撰写或主编了《数据化的统一证据标准》《智慧法治的中国式创新》《电子文件立法的智慧司法面向》《检察大数据》等论著,主持了基于社交大数据反腐败指数构建等项目。这是一种学术重心的自觉调整。

其间,困惑很多。譬如:法学研究应否针对尚未到来的法律现象或问题?未来法治究竟是什么?数据法学、计算法学与人工智能法学等新名词如何才能不算噱头?在这些问题之外,一道个性化的问题是:自己长期钻研的电子证据问题算不算“未来法治”的疆域?

若论缘起,电子证据是诞生于上个世纪中期的老旧事物;若论影响,电子证据是现在和将来办理新型案件的硬核挑战。由此可见,关于电子证据的学科——姑且叫“电子证据法”,是否属于“未来法治”的一个分支,就成了一个逻辑上的难题。我不打算从“旧”电子证据(如单机文件、网聊记录等)与“新”电子证据(如大数据证据、区块链证据等)分型的视角,给出简单的答案。我想,回顾历史总会给人启迪。二十多年前,伴随着“网络法是否马法”的论战,网络法学始热络!我和当时的许多“青椒”一样,有志于将青葱岁月献给网络法学的研究。我选择了从“小小”的“电子证据”切入,意外地发现这是网络法律问题的“多线” (或“无限”)交叉点:不懂基本的电子证据知识,就难以厘清网络安全事件、网络犯罪案件、电子商务/合同案件、电子政务案件、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网络税收监管案件等等的事实问题,就难以避免学术思考坠入云山雾罩之样态。在互联网时代,“小”节点,就是“大”作为。这是小与大的新哲理。“小”即“大”,应当同样适用于“未来法治”新时代。当下互联网法院、智慧检察院、大数据安全、海量信息保护、大数据犯罪、大数据定量、类案智能推送、穿透式监管、大数据绩效考核、人工智能违法犯罪、机器人判案、智能合同、电子公证等法律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仿佛走马灯。在这一前所未有之“大变局”中,“新”电子证据完全可以充当我们认识现实动态的“新”起点。

法谚有云,无证据即无正义。套用此话下结论,“新”“旧”电子证据必然是打开未来法治之门的一把钥匙!

在本书即将付梓之际,我的内心为油然而生的感恩之情所萦绕。首先要深深感激我的父母、岳父母和夫人、孩子,深深感激恩师何家弘教授和师母任新萍女士,他们给我人世间美妙的亲情、爱情;其次要衷心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韩大元教授、杨立新教授、陈卫东教授、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黄进教授、戴士剑教授、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北京大学汪建成教授、中国法学会周成奎先生、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许榕生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周汉华研究员、香港大学邹锦沛(Chow)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专职委员陈连福先生、检察理论研究所谢鹏程所长、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赵宪伟处长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赵志刚先生,感谢“人大电子证据团队”的李学军、唐跃进、石文昌、梁彬、毛自荐、许明、杜春鹏、张佩军、季美君等老师和谢君泽、胡忞、吕宏庆、周迪、郭树正、张杨杨、张洪铭、徐菲、王燃、朱梦妮、胡聪、张艺贞、刘丽娜、秦志超、孙玉龙、卞嘉虹、余龙祥、王耀等同学,也要感谢一路同行的业内专家喻海松、赵庸、张雪峰、徐志强、张璇、杨卫军、麦永浩、高峰、唐万辉、刘政、叶红、陈海鹰、邓昌智、金宏洲、赵运恒、李晶晶、郑佳、江溯、田国宝、何洪辉、沈海洪、赵玮、肖文风、张向晖、李菁菁、游涛、陈兴华,他们给了我各种各样的工作支持;最后要特别感谢陈丽同学,她承担了大部分的整理初审工作,是相当得力的学术秘书。以上致谢难免挂一漏万。我感恩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位“贵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书许多章节是在已发表论文、已提交报告的基础上全面修改而来。这些论文、报告的“原本”主要是由我独立完成的,也有极少数是由我同所指导或协助指导的梁坤、张艺贞、孙玉龙、唐超琰等研究生们合力完成的。这次撰写书稿时我在征得“原本”合作同学同意后,用做基础进行改稿,在此进行特别说明和向他们致谢。在“新写”过程中,我从逻辑结构、体系安排、内容承载等出发,进行了全面的增、删、改。我期望这样能够更好地反映专业发展的现状与规律。这些章节“原本”的主要思想、基本框架均出自我,现有内容的改动部分均由我执笔,因此文责将由我承担。另外,本书中援引用作参考的部分司法鉴定意见书、图片、实验材料、法律文书材料等,饱含有“人大电子证据团队”部分老师同学的辛勤付出,在此一并进行说明和致谢。可以说,没有“人大电子证据团队”全体成员、特别是谢君泽、胡忞、吕宏庆、周迪、徐菲、郭树正、张杨杨、陈丽、毛自荐等骨干成员以及戴士剑等引路合作导师的无私奉献,就没有本书的付梓,也没有我和团队的不断成长。

本书为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跨学科平台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我要向给予支持的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学院相关领导表示感谢!本书编辑出书的任务繁重,我还要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领导和黄丽娟编辑(也是我的同门师妹)等出版工作者表达谢意!

刘品新

2020年12月于未闲书屋

目 录

第一篇 原 理

第一章 电子证据的跨域奥秘——一种独树一帜的新证据

第二章 电子证据的定位原理——一段循法正名的变迁史

第三章 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原理——建构内容与载体同案件的共联系

第四章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原理——回归理性真实的实践立场

第五章 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认可多元并存的原生证据

第六章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原理——走向客观化采信的认证模式

第七章 大数据证据原理——由现象到规律而生的新“新证据”

第二篇 规 则

第八章 电子证据规则述评——面对信息化大潮的证据制度调整

第九章 一般化的取证规则——一种由技术规范凝练而成的法律设计

第十章 电子搜查规则——一项遵循国际准则的法律设计

第十一章 电子勘验规则——一项彰显中国智慧的法律设计

第十二章 电子证据的鉴真规则——一项追求中外兼容的法律设计

第十三章 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一项推广中国风格的法律设计

第十四章 区块链存证规则——一项中国先行先试的法律设计

第三篇 科 技

第十五章 电子证据的司法鉴定——以“查找涉案证据”为名

第十六章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审鉴——吹散“眼见不为实”的迷雾

第十七章 虚拟财产的价值证明——一项辟蹊径解顽疾的创新机制

第十八章 网络犯罪的身份识别——一个追求“大同一认定”的司法方案

第十九章 网络犯罪的证明简化——消解网络刑事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

第四篇 实 践

第二十一章 电子证据的技战法取证——以腐败犯罪案件的查处为例

第二十二章 电子证据的对抗式举证——以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起诉为例

第二十三章 电子证据的聚焦式质证——以网络犯罪案件的辩护为例

第二十四章 电子证据的综合性认证——以P2P犯罪等新型案件为主展开

张雪峰说区块链工程—张雪峰最不建议女生上的专业

打开未来法治之门的一把钥匙(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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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品新《电子证据法》出版发行

英国最低调的大之一:伯明翰大学,学术不打折,去哪都便利

伯明翰大学更新了新的申请list,进一步限制了985学校的二级学院的学生。学校表示不爱了,商学院之后不会收二级学院的学生。而且,学校的本科开始认可国内高中成绩申请了,就学生可以直接不读预科,直接通过ucas申请Birmingham了。

学校的整体名单是参考网大2013或交大2020排名为主的。商学院目前只认可交大排名前150的学校。等级分为一类和二类等级。一类的学校con80%,二类的学校会con到85%,部分双非的申热门专业可能被con到90%。

此外二类的学校在名单外追加了四个学校:分别是北京工商、南京财经、天津财经、以及南京审计。话说南京审计这个学校是实惨,学校其实实力挺强的,但网大排名三四百开外,很多好点的商学院都限制其申请,全靠学校额外补list,搞的南审的学生心态有点崩,喜欢去申土澳的学校。

学校额外提醒,如果申请的总分数不够,但如果你专业课成绩是突出的,学校也会额外考虑降分。

说到降分,表示Birmingham这个学校一直有一个特性,就执行list不是很严格。之前商学院也收录了不少三本学生,而且学校很喜欢和学生argue,学生只要一争取,学校就喜欢让步。就感觉不太有尿性。

之前讲这个学校比较少,今天我们专门讲下伯明翰这个学校。伯大本身是红砖大学,而且是英格兰的第一所红砖。更是罗素大学创始成员之一。和其他罗素成员相比,伯明翰其实也是比较有口碑的。

学校的商学院,在第四梯队里面也算是带头大哥级别的学校。其他同梯队的还有利兹、格拉斯哥、诺丁汉、谢菲尔德、南安普顿、埃克塞特、玛丽皇后、纽卡斯尔等等。

而这个梯队里面,最受中国学生欢迎的前三甲基本就是格拉、利兹和伯明翰吧。而且学校也和国内本科院校有诸多合作,像3+1项目和2+2项目以及交换项目都有。学校涉及,华科,哈工大,西南财经,吉大等等。甚至和复旦也有合作项目。

所以学校针对中国的留学市场也特别了解,学校甚至在官网上还专门放出了中文页面的介绍页面。这是在其他学校中国学生享受不到的待遇。也就伯明翰这么魔性,爱中国留学生爱的深沉。画风是这样的。

当然,这种爱也并非无缘无故的,学校太依赖中国学生学费了,在英国学生工会统计的最依靠留学生收入来源的榜单里面。伯明翰很轻松的杀进了前5,学校每年从中国留学生手里赚取7700万英镑的收入,占据学校总收入的22%。当然,最狠的是UCL,一年能创收中国留学生1.27亿学费。

此外,Birmingham的中国学生比例其实比较多,有12%左右,以前本科的学生其实比较少,但随着合作项目的加深。学校本科的学生数量也在与日俱增。当然最多的的还是申master的学生,数量是最为庞大的。

很多在读学生对Birmingham这个学校的评价是:学校挺好的,学术不打折,careers center很棒,机会很多,号称第二大城市,地处英格兰中南部 去市中心的超市方便,市中心该有的都有,有大城市的感觉,并且不那么村。实力推荐,再有伯明翰这个城市,像缩小版的中国城,生活真的很方便,火锅也不错,可以和谢菲尔德争下谁的东西更好吃。当然,印巴学生会比较多。

伯明翰这座城地区是挺方便的,虽然中心上去不大,但像New Street这样的商业街,真的是知名品牌都在里面了,你都管不住口袋里面的钱。黑五以来,就想剁手。学校周边的基配也扎实,教堂,中国城,艺术博物馆,海洋世界等等。但缺点也有,就是工业城市风格太明显,缺乏格拉,爱丁堡那种艺术气息。

其实个人对Birmingham这个学校还是比较有好感的,这个学校怎么说了,就不油腻,学校实力其实挺强的,但不搞学生心态,能录就给学生录了,没有那种很大差别的怒拒状态。可能喜欢拿birmingham保底的申请选手也不多吧。

而且学校新增课程比较缓慢,学校基本都是实打实的有这个实力了在追加课程。当然可能也跟学校已经有很完善的商科系统有关系,学校再开课程也开不动了,不过Business Analytics这种课程还是建议学校放上日程尽快开设的。许多好点的商学院都争相开设了,布里斯托今年也新开了。好基友利兹更是前两年就开了,你再不开等着被抢生源啊。

学校其实有蛮多的优势专业,除了热门的金融和会计金融这种,其实市场方向也炙手可热,他们家的市场真的是太强了。曼大不是有四个人力专业吗,他们家有四个市场专业。general的,带international的等等都有。

其中前两个是不要专业背景的,各种可以转专业,特别适合商务英专的学生去申啊申。但后面两个就更适合本身市场或至少有两门以上市场课程的学生去申,没的话,你最起码要有1-2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学校才会考虑。

除了市场专业比较强,学校其实investment录取学生也蛮严格的。还有他们也有了fintech课程。表示目前为止,全英有Financial Technology MSc这么课程的都不多。想玩区块链这种的,可以关注下这个课程。毕竟IC这种太难很多学生直接没戏,布里斯托也是刚刚新开,爱丁堡这种又是偏Polciy,能选的余地不大的。

伯明翰除了商学院突出,其实工科更为突出,比较老资格的红砖的学校,都是工科优先的。科研级别也不差。再加上学校的QS排名,像花一样红。所以这个学校即使不搞学生心态,不玩营销路数,一样很能吸引学生入读。

学校回国认可度方面也不错,四大,国内汇丰,花旗,工农商等银行以及中信等等银行这个学校都有学生进去,甚至也有优秀的学生能进腾讯这种互联网大户的。还有,表示因为中国学生比例比较大,这个学校留英的基数也比较大。相对来说,市场这类就每年都能看到有学生凭借自己不懈努力留在英国工作,拿那边正式工签的。

总了个结:表示伯明翰这个学校的确如学生说的,整体都不错,干啥都方便,学术不打折。即使入读他们家的本科也不吃亏,蛮多西财这种2+2过去的,硕士是申去IC和Cambridge这种强校的。

而且学校男女比例比较友好,适合脱单啊,这点特别特别好。像这种工科类型的学校,女生去读商科,男生去读个理工科。就特容易结缘,然后一直长跑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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