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比特币交易合法吗—比特币交易合法吗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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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但交易平台不受法律保护

昨天(5月6日)下午,比特币受到法律保护的消息在币圈疯狂刷屏。原因是上海一中法院在昨天下午公开宣判一起涉及比特币的经济纠纷案件时,明确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并且商品属性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币圈群情振奋之际,判决中的另一要点,却被有心人刻意淡化了。

案情梗概(来源于上海一中法院):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籍)至皮特(美籍)和妻子王晓丽的住处,殴打和威胁皮特、王晓丽,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内。

此后,严冬等四人被刑事处罚,并承诺自愿返还从皮特、王晓丽处获取的比特币及天空币。然而,只是一张空头支票。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一审法院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个、天空币6,466个,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牌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

严冬等四人不服上诉。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自愿放弃追索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

被放大和被淡化的判决: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但不认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双方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均在中国境内,且双方当事人并未协议选择纠纷所适用的法律,故本案适用中国法律作为案件准据法。

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中对比特币的关键定义有2个:1.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2.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取比特币的,应依法返还或者折价赔偿。

与此同时,上海一中院还在判决中明确,CoinMarketCap.com网站非中国认可的虚拟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将该网站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数据直接作为损失的认定标准。

上述判决,是让币圈业务员陷入鸡血状态的根源。但如果我们对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就会发现,其中大有猫腻—— 即使是在监管最为严厉的2017年(9),国家虽然严厉禁止任何平台方、机构从事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等服务,但从未命令禁止个人持有比特币。

也就是说,个人持有比特币,一直都受法律保护;而数字货币交易所仍然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这一点,希望广大关注数字货币的读者朋友们时刻谨记。

文章作者:小链财经 朝云

禁令已达四川!中国全面禁止挖矿已成定局,比特币何去何从?

继内蒙古、青海等地之后,因水资源丰富而聚集众多加密货币矿场的四川省也开启清退加密货币挖矿项目。尽管此前各界一度认为更清洁的水力发电模式能让四川“幸免”于此。

第一财经记者最新获得的一份题为“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文件显示,要求完成重点对象甄别关停,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目前已排查上报的26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于6月20日前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同时,要求开展发电企业自查自纠,并要求做好全面清理排查,于6月25日前分别将自查清理整改和清理关停的情况报送。

两位矿工也对记者表示,一些大型矿场已经被关停,尽管目前他们所在的四川矿场尚未被波及,但关停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目前,显卡价格和中国整体算力已出现大幅下降,后续比特币将何去何从?

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

由于今年中国本身就电力偏紧,以火电为主且污染更大的内蒙古、新疆等地的挖矿活动被叫停并不令人意外。但近期,禁令已经下达到了水资源丰富、以清洁能源发电为主的四川。

过去的情况不是这样的。一位虚拟货币“矿工”对本报记者表示,“因为四川水资源丰富,不用也就浪费了,过去在四川当地其实也有挖矿扶贫的说法。”

情况生变就在一个多月前。5月18日起,先是三协会发公告提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紧接着,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随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称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这次可以说是彻底告别了,”一名矿机生产商对记者表示,“挖矿去中国化的进程已经开始了”。

“大矿场确实在关了,中小型的执行程度还不确定,矿工的确也反馈有‘被停电’的现象。”一币圈人士对记者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上述文件显示,要求完成重点对象甄别关停,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目前已排查26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由相关市(州)政府牵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投集团配合,于6月20日前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

上述26家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包括:黑水科迪大数据有限公司、金川科迪技术有限公司、理县恒业天辰科技有限公司、马尔康恒业天辰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供电主体基本都是国网四川公司。

同时,文件也提及,要求开展发电企业自查自纠,6月25日前将资产清理整改情况报送;此外,要求做好全面清理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务必关停,于6月25日前将清理关停的情况报送,各地严禁以各类名义批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显卡价格、算力大跌

随之而来的结果就是显卡价格和算力大幅下降。

算力决定了多久能够挖出一个比特币区块,对价格具有直接的影响。在全球比特币挖矿网络中,中国矿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多个权威数据显示,基本在两年前,中国矿池拥有的算力就已经占到比特币全网算力的65%。

BTC.com的数据显示,当前比特币全网平均算力126.83EH/s,相比历史最高点197.61EH/s(5月13日)已跌去近36%。目前,中国头部矿场AntPool算力下降27.53%,BTC.com算力下降18.34%,Huobi.pool算力下降36.79%。此外,6月19日23:40到6月20日00:48之间,一小时内没有挖出一个比特币区块。

此前也有消息传出,6月20日零点,四川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矿机被集体断电,来不及转移的比特币矿工或因此遭受损失。

此外,持续狂飙的显卡价格近期也出现了下滑。本轮显卡疯涨的代表性产品、英伟达最强消费级显卡RTX 3090已下跌32%。影响显卡价格波动的主因有两个——产能不足、挖矿受限。

据记者了解,原本主要用途是用来玩游戏的显卡,价格也因狂热的挖矿行动而被炒上天。5月虚拟货币全线崩盘,中国开始禁止挖矿和虚拟货币交易,游戏玩家无不欢欣鼓舞,期盼显卡价格也跟着来一波暴跌。但5月时显卡价格仍纹丝不动,不过最近随着中国不断显示打击挖矿活动的决心,显卡价格终于出现了松动。

市调机构JPR判断,今年一季度就有大约70万张显卡流入矿工手中,占当季显卡总出货的25%,金额大约5亿美元。目前,在一些平台上,3090显卡价格基本在18000~22000元之间,降价了2000~5000元不等;3080显卡价格基本在13000~16000元之间,降价了2000~4000元不等。

币价波动加剧

这才刚刚开始。同时,随着全球加密货币监管格局的不断演变,以及货币紧缩周期的临近,币价波动将加剧。

第一财经此前就报道,中国的一众矿工目前的确处于艰难时刻。“大型矿场在严监管下很难运作下去,但也有不少个人拥有矿机,例如几十台这种影响可能不大,只有几台矿机的小矿工也可能放在家里挖。可以说这是一次挖矿的‘去中心化’,” 某币圈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大矿场而言,‘出海’是不得不考虑的一步。”

“一些矿工已经在计划出海,圈内矿工是有考虑过将矿机一起运出去的,如果实在没办法的话,只能接受附加成本。”一圈内人士此前表示。

据记者了解,一些矿工此前选择了观望,期待更详细政策文件出台;一些小成本的矿工则委托矿商将其矿机转手销售,一些有能力、有资源的矿工和矿场主则选择将矿机迁移到国内西南地区或国外一些低成本的地区。而考虑到后续国内监管政策的不明朗以及西南地区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更换,一些矿企则一步到位,选择将矿场直接迁移出海。目前65%算力或面临转移,其中,尤以迁移至电费较为低廉的中亚和北美地区为主。

截至北京时间6月20日16:00,根据Coinbase数据,一枚比特币的价格约报35622美元,基本维持在5月大跌后的水平。

我持有比特币,合法吗?

据多家财经媒体报道,中国监管当局要求境内比特币交易所制定无风险清退方案,9月底前关停。

目前,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中,“比特币中国”和“微比特”两家已经正式宣布将关闭交易平台。一路高歌猛进的比特币交易,在中国,终于被按下了暂停键。

不过,冷静下来思考,从2010年4月公开交易,到近两年在中国投资圈兴起,监管部门为什么突然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按下暂停键,我们又该如何认识这些新型金融概念呢?

流行

昨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交易平台涉众人数扩大、投机氛围浓厚,是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与此同时,是比特币价格的高位下跌。据路透社的报道,自从“比特币中国”宣布本月底停止交易,比特币价格就大幅下跌了11.3%,至3426.92美元。这也是比特币连续7天下跌,成为其一年来持续最久的跌势。

追根溯源,比特币是怎么流行起来的?

这还得说回2008年金融危机。危机之后,美国实行量化宽松(Quantitative Easing)的货币政策,不断向市场投放大量的货币,以刺激经济发展。这导致美元大幅贬值,紧接着全球主要央行也大放水,货币贬值进一步加剧。人们开始对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和货币信用,产生了很深的质疑。

这个时候,比特币的出场,就有点“自带光环了”。作为世界上第一款虚拟货币,比特币有几大特点:匿名性、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不可追溯、跨境流动等。此外,开发者声称它总量有限(2100万个)、产出趋缓

这些特点,无疑击中了那些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者的兴奋点。他们认为,虚拟货币既能弥补法定货币的天然缺陷,还能躲避监管,进行“地下”和跨境资金交易,必须大力推广。

发展到这几年,其声势更是势如破竹。最高峰时,其价值相较于7年前,涨了500万倍,参与者从专业小众快速扩散到普通大众,国内甚至出现了“炒股炒房不如炒币”的论调。

与此同时,一大批“虚拟货币”跟风轮涨。2017年以来,莱特币价格上涨476%,瑞波币价格上涨54倍,以太币价格上涨13倍。

如此受追捧,名字里还带个“币”字,虚拟货币真能如那些自由主义者所愿,与法定货币并肩吗?

本质

抛开花哨的概念,我们可以对照法定货币的基本职能,去认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价值贮藏、世界货币等。我们一条一条来看:

首先,暴涨暴跌的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难以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终只能沦为投机的工具。

再从货币信用上看,像中国、美国这些主权国家发行货币,依赖的是国家信用和黄金储备等标准,而虚拟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

这意味着什么?今天这个币的算法严密,那这个币的安全性可能就高一些,明天那个币的算法存在漏洞,或者被黑客攻破,就很有可能导致投资者的资产受损。事实上,在币圈,比特币被盗是常事,因而其贮藏的功能也无法实现

此外,新算法层出不穷,新型虚拟货币也就层出不穷。那这些虚拟货币之间、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如何兑换?显然,目前还无好的解决办法。

更严峻的问题在于,货币种类一多,交易成本就会上去。而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不可追溯性,又将增加货币政策的监测难度。这样一来,不受监管的虚拟货币,很容易变成跨境洗钱的工具

这样一种货币,又如何能称之为法定货币呢?

事实上,早在2013年,中国央行就指明,比特币为“网络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

近日,原中国央行副行长、现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也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并且,他说,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比特币及其平台被非法活动所利用

乱象

既然不过是一个虚拟货币,为何央行又要如此重视、下狠手?

原因很简单,比特币正日益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潜藏社会风险。

事实上,在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暗网”(Dark Web)世界,比特币正作为主要支付工具,大行其道。这些违法活动包括:、、军火、、暗杀等

典型案例如丝路网站(Silk Road),借道“暗网”,售卖毒品,完全依靠比特币进行交易。美国联邦调查局于2013年查禁了丝路网站,2014年再次查封其2.0版本,但类似网站仍层出不穷。

在国内,公众投资者面临的,还不仅仅是违法犯罪和投机风险,更有交易平台带来的风险。近期,互联网金融协会就在风险提示中指出,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在中国,98%的比特币交易,是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的。

但这些交易平台风险重重。一种情况是携款潜逃,例如2013年,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GBL,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用户损失2000多万元。

还有一种情况是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不到位。2016年,香港比特币交易平台Bitfinex约7200万美元的比特币遭窃,最终的损失却要由用户平摊。

此外,比特币交易平台兼具信息中介和交易中介职能,为炒买炒卖活动提供了信息和交易便利,也是造成比特币市场风险的重要原因。

背离

我们到底需要一种怎样的货币,一种怎样的货币环境?

央行行长周小川关于数字货币的讲话,值得思考。他说:“数字资产、区块链等技术会产生不容易预测到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规范。”

可见,央行层面的研究,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但社会和公众却利用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等,走向了融资和投机。

比如,至今也没几个能说得清楚的区块链技术,在用作虚拟货币底层技术时,存在的问题就不少。

首先是网络安全。岛叔的一位从事区块链研究的朋友曾经说,真正拥有比特币的人基本不在网上存储代币,而是将它们存在硬盘里。最先进的技术,却用最原始的方式储存,这事是不是有点讽刺?

其次,比特币的代码是开源的,这也就意味着,技术人士可以修改代码,产生源源不断的虚拟货币,也就突破了比特币“总量有限”属性。

这事儿的关键在哪儿呢?在于这些虚拟货币可以与法定货币兑换,例如比特币可以兑换成日元,日元可以与世界上几乎所有法定货币兑换。这种情况下,如果虚拟货币的数量任意增加,那么整个国际货币体系就乱套了

此外,比特币还很容易滋生套利行为。比如,拿人民币换成比特币,到日本再拿比特币换成日元买房子,连中间汇兑都省去了。这不是给资本外逃提供了技术手段嘛。

因此,9月4日,央行叫停代币交易平台的兑换功能,特别是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功能,是非常精确的打击手段。

近几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强调,要脱虚向实,保护好实体经济。但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发展方向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都与这一理念背道而驰。

而最近这一轮监管的组合拳,既是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金融风险早防范、早化解理念的贯彻。

文/庖丁骑牛

编辑/雪山小狐

委托购买比特币合同是否有效?北京仲裁委:比特币属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中国比特币交易合法吗—比特币交易合法吗在中国

先说结论:完全合法。

19年的1024讲话虽然已经将区块链技术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但是对于数字货币,相关政策还并不像对于区块链技术那样明朗。那么,对于广大的比特币持币者来说,必然对比特币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究竟如何非常关心。

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明文直接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属性进行定位,因此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比特币的定位是什么?比特币受到法律保护吗?

最新的一例有关比特币的司法实践,是2020年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在这起案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与两名受害人产生了经济纠纷,因此使用非法拘禁的方式对两名受害人进行了人身侵犯,并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强制受害人将18.88个比特币转账到自己的账户。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在本案的上诉过程中,四名犯罪嫌疑人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并不认可比特币等的财产属性,未将比特币等作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物或者财产,故受害人不具有物权返还请求权。

但法院认为,比特币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权利客体的特征及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可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实际上,早在13年,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提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其后,无论是在央行等部委的各项文件中,还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都并未禁止比特币的持有。但是,《通知》等文件也否定了包括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

因此,比特币目前在我国的定位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合法持有和交易,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并不具有货币地位。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案件也基本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按照虚拟商品或虚拟财产定性。不过,由于法无明文规定,各地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差异,过往也出现过将比特币认定为虚拟商品,认为持有交易比特币属于公民自由,但比特币并不受法律保护的司法实践案例。

不过,上海市的最新判例说明,将比特币认定为虚拟财产,并按照民法规定给予保护,将是相关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一种主要做法,过去也有较多判例支持这一做法。总体来讲,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持有和交易在我国是合法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其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是需要自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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