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比特币作为一种新型的数字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比特币的出现也给我国的政策制定者带来了诸多挑战,因此,我国对比特币的政策经历了多次起伏。
首先,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比特币及其他数字货币进行了禁止性规定,这是我国政策对比特币的第一次起伏。
随后,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非法集资活动中使用数字货币的通知》,明确指出,不得利用数字货币进行非法集资,但并未明确指出比特币是否受到禁止。这是我国政策对比特币的第二次起伏。
此后,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表示,属于金融活动范围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相关规定,并禁止以代币发行融资方式实施虚拟货币交易。这是我国政策对比特币的第三次起伏。
此外,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数字货币发行融资风险防控的公告》,明确表示,不得提供数字货币发行融资活动的融资担保,不得利用数字货币发行融资活动实施虚拟货币交易,不得以数字货币发行融资活动为名义实施其他金融活动。这是我国政策对比特币的第四次起伏。
总而言之,我国对比特币的政策经历了四次起伏,即2013年12月的禁止性规定、2017年9月的不得利用数字货币进行非法集资、2018年7月的禁止以代币发行融资方式实施虚拟货币交易以及2019年11月的禁止以数字货币发行融资活动为名义实施其他金融活动。这些政策的变化反映了我国政府对比特币的政策立场的变化,也反映了我国政府对比特币的管理趋势。
当前,我国政府正在加大对比特币的监管力度,以防止其被用于非法集资、洗钱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同时,政府也在努力推动比特币的合法使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比特币的正常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