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 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
近日,《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 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发布,旨在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到2027年,建立一批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形成一批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基层诊疗智能辅助、临床专科专病诊疗智能辅助决策和患者就诊智能服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应用,基本建成一批医疗卫生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打造更多高价值应用场景,带动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等。2、深化重点应用。提出人工智能 基层应用,包括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智能应用、建立基层医生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加强居民慢性病规范管理服务、强化健康管理养老和托育服务;人工智能 临床诊疗,包括推广医学影像智能诊断服务、拓展临床专病辅助诊疗服务、推广智能康复和用药服务;人工智能 患者服务,包括优化患者智能服务流程、强化智能转诊服务;人工智能 中医药,包括加强智能中医诊疗应用、加强中药全周期智能管理、推进中医药装备智能升级;人工智能 公共卫生,包括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加强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管理;人工智能 科研教学,包括深化医学科学研究智能应用、拓展健康科普服务、推进药物科研成果转化;人工智能 行业治理,包括推广医疗卫生机构智能管理、加强卫生健康行业智能监管、深化应急救治体系智能应用;人工智能 健康产业,包括发展智能新型服务业态、提升智能医疗装备创新能力、推动智能信息产业创新。3、夯实应用基础。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医疗数据供给、优化人工智能算力算法、加强中试基地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和标准支撑。4、规范安全监管。明确优化行业管理和审核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和预警机制、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5、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试点示范、加强宣传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