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抽查力度

【编者按】近日,《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食安委发布,旨在为充分调动生...

近日,《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食安委发布,旨在为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性,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同向发力,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意见》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走好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路线”,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2、主要任务。提出明确报告内容。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业态实际和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点,明确内部报告事项;明晰报告途径。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部门和人员,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担任,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受理报告,具体方式要在醒目位置向全员公示。从业人员如不选择内部报告,也可以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有关规定及时核实处理;认真核查整改。对从业人员报告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及时实施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奖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内部报告奖励纳入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员公示等。3、包括加大力度推动、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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