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助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丨能源思考

加快农村能源清洁转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目前,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相对缺乏,农村能源开发与需求的缺口日益扩大,农村能源转型呼吁更加稳定和可靠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借助绿色金融的生态导向和经济发展双重功能在乡村振兴中的特殊优势,为农村能源转型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对于保障农村地区用能需求、改善农村环境和走绿色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农村能源转型与绿色金融的融合实践

近年来,农村能源消费的整体趋势表现出逐渐从传统能源向现代能源转型的特征。柴火、秸秆、煤炭等传统能源仍在一些偏远地区占据重要地位,但占比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电力、液化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虽然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显著提升了乡村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但面对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和环保压力,农村正在积极探索能源转型新模式。近年来,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幅加快,尤其是在分布式光伏领域,掀起了户用光伏的“安装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为131.84GW,约占42.6%,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政府一直支持农村能源转型。以农村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为例,改造费用由国家专项资金、政府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仅依靠财政资金农村绿色能源转型难以实现长效推进。此外,农村贷款难度较大也是制约农村能源转型建设的重要原因,囿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和信用等级偏低,农户若要获得信用贷款往往需要多种担保。因此,在农村能源建设的融资过程中,农民常因“缺乏合适的担保人”或“无法提供适宜的抵押资产”而难以获得资金支持,进一步阻碍了农村能源建设的融资进程。

近年来绿色金融赋能农村市场的影响逐渐显现。2024年8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鼓励金融部门、金融机构以及涉农企业推出适合农村能源转型发展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以下绿色金融工具:一是绿色信贷产品,主要是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社以及从事清洁能源开发的企业和组织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如光伏发电、风能、生物质能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农业机械的电气化、传统能源设施的升级换代),以及农业与能源的融合发展项目(“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提供低息贷款和定制化的金融服务。二是绿色债券产品,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清洁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通过筹集大规模资金支持光伏电站、风电场、沼气发电厂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电网的绿色改造、清洁能源供应网络建设等区域能源一体化项目。三是绿色基金产品,是为创新性和高成长性的清洁能源项目推广建立的专项投资基金,如光伏材料的研发、智能电网技术,通过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以及提升农村地区的能源供应能力。

绿色金融助力农村能源转型的困难

第一,绿色金融项目实际落地受限。受制于诸多现实因素,农村绿色金融项目的推进较为缓慢。一是农村绿色金融项目通常涉及前期投资和较长的投资回报期,还款来源不稳定。二是绿色金融产品品类有限。目前支持农村能源转型的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无法满足农村能源转型的多样化、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需求。农村地区往往具有分散的能源需求和分散的供能资源,但现行绿色金融产品倾向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对于农村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支持较少。三是绿色金融项目的门槛较高。乡村振兴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较难得到绿色金融支持。四是农村清洁能源项目的认定标准不完善。目前缺乏专门针对乡村产业、生态文明等项目特点所设计的数字分析模型和风险评估模型,为金融机构在项目甄别上带来了挑战。

第二,政府部门外部推力相对缺乏。一是缺乏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和项目认证体系。国内绿色金融标准尚未达成一致,导致绿色金融难以准确识别符合条件的项目。二是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绿色金融项目需要充分的信息披露来提高市场透明度,但当前农村地区的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完善,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评估难度和风险,降低了其参与积极性。三是财政补贴和激励措施不足。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往往不足以覆盖清洁能源项目的初期高成本,对投资回报周期较长项目的资金支持更是难以持续。

第三,农村对绿色金融项目的接受能力较差。一是除电力基础设施外,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仅有11.9%的农村地区接入了天然气供应。二是信息滞后和绿色金融知识普及度低影响绿色金融项目的推广。农村地区老年人口比重较大,常住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金融知识,尤其是绿色金融的概念和产品并不熟悉并且接受度有限。农户对绿色金融服务了解程度不高使得绿色金融服务难以推进。

绿色金融与农村能源转型协同推进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角色,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和项目认证体系。政府需持续为乡村与城镇的电气化进程提供政策扶持,农业政策也应着重向清洁化利用方向倾斜。与此同时,政府需充分结合绿色金融的特性,进一步对绿色金融的定义与标准进行完善,让相关政策指引更为全面且细致。

二是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确保清洁项目相关信息透明公开,包括能源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使用情况以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等,应定期更新并公布,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评估难度,提升绿色金融项目的可行性和透明度。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村能源转型项目提供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以及土地租售等激励措施。同时设立专门的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基金,重点关注对银行没有商业利益的偏远地区小农户,提供融资渠道,降低项目风险,强化绿色资金对农村能源产业的引导力,并引导绿色资金流向经营主体。

第二,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与服务升级。一是建立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服务机制。金融机构应引入提供信贷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协作筛选评估出符合绿色金融标准的农村能源转型项目,降低投资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增强对从事绿色项目或处于传统项目绿色转型阶段的小微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绿色金融手段缓解绿色金融领域中的金融排斥问题。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针对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设置专项贷款通道,以此汇聚资金投向农村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此外,金融机构需强化对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兴乡村业态的金融服务供给,构建契合其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体系,为农村绿色发展的多元需求提供坚实金融保障。

三是增强项目的识别能力。金融机构应与政府扶持政策结合,推动农村清洁能源转型项目的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建设,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为价值链中所有参与者(包括农民、买家和供应商)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项目进展和风险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信贷政策,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

第三,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绿色能源项目。一是积极挖掘可再生能源潜力,推进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绿色金融投资规划,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政府与金融机构可携手通过构建覆盖全国的宣传网络,设立推广服务站点,针对从业人员开展绿色金融与能源转型专题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作者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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