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
近日,《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旨在进一步提升机制建设质效,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坚持统筹协调,全流域推进;坚持权责对等,地方可负担;坚持结果导向,务求实效。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并稳定运行,主要一级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全面覆盖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补偿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标准更加完善、机制更加成熟。2、实施范围。3、主要措施。包括统一核算补偿资金、规范资金缴纳划拨程序、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措施、落实保护治理任务、加强政策衔接。4、组织保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地方责任、强化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