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601611.SH)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禹萌为总法律顾问
中国核建(601611.SH)公告,因工作原因,杨振华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禹萌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